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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有奖征文启事      商法研究所与东吴大学、万国法律事务所成功举办“2010海峡两岸财经法学术研讨会”.      《中国资本市场法治文库》之《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已经刊出      《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第二卷)正式出版发行     
征稿启事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催生了许多新兴的法律现象、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为我国资本市场法治的现代化和法学研究的繁荣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更为我国资本市场法治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行为指南。
      为了进一步繁荣资本市场法学研究,推进资本市场法治,促进资本市场的永续和谐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特创办了《资本市场法治网》。作为社会各界关于资本市场法治的交流平台,本网欢迎海内外同仁踊跃投稿,贡献自己的智慧。鉴于学术研究统一规范化的要求以及编辑工作的需要,对来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来稿体裁和字数不限。论文、译文、案例评析、书评,均在接收之列。尤其欢迎关注我国资本市场领域中的热点、难点和争点、彰显法律人社会责任感的来稿。
      2、来稿需采学术刊物通行的注释体例(具体参照《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翻译稿需附原文,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可为e-mail)。因译者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的任何可能权利所导致的纠纷,编辑部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3、资本市场法治网目前不向作者支付稿酬。本网实行匿名评审制度,所来稿件一律实行责任编辑初审、编委会评议两级评审制度。如作者不同意对提交的稿件进行修改或者有特殊要求,请明确提出;否则,本网编辑部将有进行相应修改的权利。因来稿较多,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4、来稿引用的数据、材料务请核实,文责自负。资本市场法治网所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反映本网的观点或立场。由于一稿多投及抄袭剽窃所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作者独自完全承担,与本网一概无关。
      5、投稿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或邮政渠道(见下附地址)。电子版请采用word文档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书面投寄请使用打印稿(A4 规格纸张),并同时将文章电子版发至投稿电子邮箱。来稿务请注明作者的相关信息(如有多个撰稿人,请分别列出),包括:姓名、国别、所在单位、职称(学历)、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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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10-825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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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资本市场法治网编辑部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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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网辞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伴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春风,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沃土上,《资本市场法治网》今天正式开通了!这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喜事。.. .[全文]
主编刘俊海教授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民商法博士。兼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文]
网站公告
 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有奖征文启事
 《中国资本市场法治文库》之《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已经刊出
 [1月20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中的前沿问题研讨之二会议通知
学术动态
 刘俊海教授出席弗莱堡大学国际研讨会
 刘俊海教授为中国证监会党校作“证券法与资本市场监管”专题讲座
 自主创新如何角逐政府采购
 “举报现象”:公众积极参与“审核” 新股上市战战兢兢
 刘俊海教授为中国证监会党校作“公司法与上市公司治理”专题讲座
 刘俊海教授在河北大学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前沿问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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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
·征稿启事   ·目录
法治书苑
书名: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第二卷)
作者:刘俊海 主编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
 无功受禄:审视美国高管薪酬制度
 公司法的观念与解释
在线调查
 《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某上市公司章程规定,5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5000万元的对外担保,应经股东大会批准。若该上市公司一笔6000万元的对外担保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而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则该上市公司所签署的担保合同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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