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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有奖征文启事      商法研究所与东吴大学、万国法律事务所成功举办“2010海峡两岸财经法学术研讨会”.      《中国资本市场法治文库》之《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已经刊出      《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第二卷)正式出版发行     
 
 图书简介:
书 名:
现代公司法之历史渊源
作 者:
(英)费尔摩里 译者:虞政平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7年
价 格:
18元
简 介:
 
内容简介
  本书讨论之合股商业组织形式是指:(1)皇室特许成立之公司;国王特许状有时是根据某一特别法案授予之,有时不是。(2)普通合伙;1844年之前,普通合伙之合伙人数众多,且由财产授予契约而组建。(3)特殊国会法案许可成立之公司。(4)依照公开法案“有时是通过专利专证”获得特许(最主要之特权就是以公司某一经理之名义拆与被拆)却并未据此注册之公司。(5)依1844年法案成立之公司。(6)依合股公司法案成立之公司,目前以1908并合并公司法为代表。(7)有限合伙。
  由于设立合股商业组织形式之不同模式有时在同一时间均很风行,有时又在不同的时间分别地流行,有的长久不衰,有的又昙花一现,故本书之写作尽可能按照时间之先后顺序进行,由此每一种模式就不再分开单独讨论之。

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起源(1600—1720年)
 第一节 管制公司与合股公司
 第二节 “股票”、“股份”和“资本”之含义
 第三节 (行会)垄断
 第四节 早期特许公司
 第五节 南海公司
第二部分 从1720年通过泡沫法案至1844年之阶段
 第一节 未经注册之公司
 第二节 有限合伙
第三节 泡沫法案及随后至1844年之前其他法案
 第四节 1844年合股公司之一般情形
第三部分 从1844后至1908年之阶段
 第一节 1844年法案
 第二节 1844年法案之缺陷
 第三节 1848年和1849年清算法案
 第四节 董事之刑事责任
 第五节 有限责任
第六节 现代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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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俊海教授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民商法博士。兼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文]
网站公告
 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有奖征文启事
 《中国资本市场法治文库》之《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已经刊出
 [1月20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中的前沿问题研讨之二会议通知
学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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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
·征稿启事   ·目录
法治书苑
书名: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第二卷)
作者:刘俊海 主编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
 无功受禄:审视美国高管薪酬制度
 公司法的观念与解释
在线调查
 《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某上市公司章程规定,5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5000万元的对外担保,应经股东大会批准。若该上市公司一笔6000万元的对外担保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而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则该上市公司所签署的担保合同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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