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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0日下午2时30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中的前沿问题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河山副会长主持了研讨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国光教授致开幕词,国家法官学院曹士兵副院长致欢迎词。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法官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联合主办,旨在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列入了十一届人大的立法规划。
研讨会期间,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以及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社、中国联合商报、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315法律网、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融资租赁协会、索尼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其他各界人士,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三章即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海放讲师及2009级法学博士研究生李培华同学、杨晖同学参加了本次会议。姚海放讲师与李培华博士生还围绕会议主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本次会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中的前沿问题系列研讨会的第二次会议,第一次会议已于2009年11月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第三次会议也已进入筹备阶段。(宋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