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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就实施《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答记者问
上传时间:2009-12-28
浏览次数: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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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商业银行资本计量
高级方法验证指引》答记者问
 
    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发布《指引》?
    答:目前,我国第一批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已基本完成主要计量模型的开发工作,风险管理技术发生重大改变,模型结果已广泛应用于授信审批、贷款定价、准备金计提、监管资本计量等方面,但在模型验证方面还存在差距,亟需就验证工作的范围、要求、职责和内容予以规范,指导商业银行建立较为完善的验证体系,增强高级计量方法的稳健性和可靠性,改进高级计量方法的风险预测能力。《指引》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相关要求为基础,充分借鉴巴塞尔委员会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危机应对中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了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实际,明确并细化了商业银行建立验证体系应达到的标准,为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验证体系提供了明确的标杆。
    问:《指引》中验证的范畴有哪些?将操作风险验证纳入到《指引》中是处于什么考虑?
    答:《指引》对验证范畴进行了明晰,涵盖所有与资本计量有关的高级方法及支持体系,强调了对计量模型及支持模型应用体系的验证,涵盖了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及支持体系,并且把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及支持体系的验证纳入进来。目前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积累和定量技术方面才刚起步,但已有部分大型银行表示在实施新资本协议之后的3-5年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从标准法逐步向高级法过渡。因此,在《指引》中把操作风险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纳进来不仅是结构上完整性的需要,更是一种前瞻性的考虑,有助于提高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已成为一些大型国际银行的主要计量方法。但考虑到高级计量法目前的发展状况,《指引》对高级计量方法的验证尽可能明确管理、程序方面的要求,而较少涉及技术方法等细节性的东西,以便为未来随着高级计量方法的演进为验证方法的发展留下空间。
    问:为什么要强调验证工作的独立性?
    答:负责模型设计的部门和验证主体必须有高度的独立性,若两者不独立,则可能会造成模型验证主体对模型设计的验证不客观公正,无法起到通过验证来增强高级计量方法的稳健可靠并建立纠正机制促进方法和体系持续改进的目标。因此,本《指引》第二十四条严格规定了验证主体职责设定的独立性要求,投产前全面验证工作的执行主体应与模型设计开发主体保持独立,定期持续监控的执行主体应与政策制定主体、模型应用主体保持独立,对投产后全面验证的独立性要求最高,应与模型设计开发主体、政策制定主体和模型应用主体均保持独立。
    问:《指引》的发布会对商业银行资本计提及资本充足率有什么影响?
    答:《指引》旨在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验证体系,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资本计量模型及支持体系进行验证确保其达到监管最低要求,增强高级计量方法的稳健性和可靠性。《指引》的发布不会对商业银行资本计提及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
    问:《指引》发布后,商业银行各层面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商业银行应按照《指引》要求尽快建立起验证体系。董事会及其授权委员会应对本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体系框架和特点有概括性了解并确保有足够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验证工作。高级管理层应深入了解本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体系框架和特点,了解影响计量模型的主要风险因素;组织制定验证相关政策并开展相关工作;清楚了解现有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对日常运行的影响;负责审批重大修改或重新开发建议,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修改情况。其他验证主体应切实履行职责,尽快建立起完善的验证体系,以增强高级计量方法的稳健性和可靠性,并建立纠正机制,改进高级计量方法的风险预测能力,促进方法和体系的持续改进。
    (责任编辑:李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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